关于印发《平利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站  管理员  2017-03-20 阅读:3963

各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省市驻平各单位:

《平利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尽快制定出具体实施方案,夯实责任,抓好落实,全面完成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的各项目标任务。

 

 

中共平利县委             平利县人民政府

                                    20173

平利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实施方案

 

省级文明县城是省委、省政府批准并命名的反映城市整体文明程度的综合性最高荣誉称号,是一个城市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的综合体现,是一个城市最具价值的无形资产和形象品牌。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对于提高平利知名度、美誉度和竞争力,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统筹做好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按照《陕西省文明县城测评体系》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市民文明素质、群众生活质量为目标,以文明县城创建活动为载体,以建设“三个陕西”为主要内容,力争2018年跨入省级文明县城行列,全力打造生活美、生态美、产业美、城乡美、风尚美的文明县城,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设中国最美乡村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循环发展。坚持走民生为本的循环发展之路,突出生活美、生态美、产业美、城乡美、风尚美,在注重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事业发展,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坚持群众主体。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创文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打造更多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新载体,最大限度地吸引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在创建活动中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提高。

——坚持地方特色。按照高标准、严要求实现创文工作全面达标升级的同时,围绕平利生态立县、女娲文化、德在平利、最美乡村等主题,探索新路子、彰显新优势、形成新品牌。

——坚持标本兼治。坚持德治与法治并举、建设与管理并重、教育与规范并行,努力实现标本兼治、长效管理,从根本上改变陈规陋习,不断提高文明素养,让平利乡村更加美丽、人民生活更加幸福。

三、创建任务

(一)加快建设富裕陕西

1、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全县经济总量位于全省县域经济发展前列,单位GDP能耗低于省年度控制目标,人均GDP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第三产业占比进一步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

2、完善公共设施。城市道路名称、公共图形标志规范,设置合理,机动车道无破损、毁坏现象,路面无明显坑洼积水,标识标线规范合理。人行道平整畅通,道板、护栏等设施完好,无损坏占用现象,行道树和绿化带美观、整洁。街巷路面硬化,排水设施完善,路灯、果皮箱、垃圾处理装置等设施合理。城区公厕布局合理,公厕全部为水冲式。合理设置公交站点、斑马线、隔离栅栏,市民对公交站点布局与交通便捷的满意度不低于60%。完善交通基础设施,重点区域监管到位,精心保护路灯、邮箱、报栏、座椅、窨井、垃圾箱、雕塑、标识牌等公共设施,杜绝人为污损现象。城市主要道路、各类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设有无障碍设施,集贸市场或菜市场配套设施齐全,维护到位,环境整洁、卫生状况良好,摊位摆放整齐有序,无占道经营现象。积极开展文明诚信市场创建活动,市场宣传栏定期刊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内容。

3、健全文化体育设施。在城区建设标准化的体育场,体育馆、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状况良好,并对群众开放。建设二级以上的公共图书馆,馆内设立少儿阅览室、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阅览室。建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支中心,各镇、街道基层服务点覆盖率达100%。档案馆达到国家二级馆,文化馆达到二级馆,文化馆和图书馆要面向社会免费开放。在城区建设综合性多功能的室内文化活动场所,坚持长期向社区居民开放,并正常开展活动,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标准化、均等化、便利化。

(二)加快建设和谐陕西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健全学习制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各级党委、政府一项政治任务,制定具体学习计划及实施方案,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学习的机制。完善考核办法,定期组织督查,把考核结果纳入领导干部综合评价体系和领导班子建设目标管理体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用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县委党校要把学习讲话精神纳入培训教学中,纳入教材建设和课程安排中,定期组织党委讲师团、市民宣讲团等深入基层开展宣讲活动,推动讲话精神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

2、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宣传教育。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群众,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各级党委切实负起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经常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掌握领导权、话语权。广泛开展全面深化改革的形势政策教育,解读热点问题,凝聚社会共识。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要深入开展“中国梦”主题宣传,深入浅出阐释“中国梦”的基本内涵、实现路径和实践要求。要利用重要时间节点,联系党的奋斗史、创业史、改革开放史,深化“中国梦”宣传教育。要运用基层宣讲、展览展示、演讲征文等群众乐于参与的方式,长期开展“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

3、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不断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深化“五大专题教育”和“五个一”学习活动,继续坚持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每年学习不少于6次。继续办好“平利大讲堂”,不断深化“八微工作法”,科级干部每年进行5天以上集中理论培训,定期对干部进行经济、法律、文化、科技和社会管理等方面知识与综合素质培训。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理论学习每年不少于6次,支部组织生活正常。健全学习型党组织制度,形成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长效机制,实现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4、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相关要求,贯彻落实《平利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六进六促”工作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安排,融入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社区、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之中,融入课堂教学和校园文化中,纳入考评内容。大力宣传普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汽车站、文化广场、主要街道等公共场所,利用建筑围挡、大屏幕、宣传栏等媒介广泛传播,在全社会叫响24个字。深化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定期组织道德论坛、道德讲堂、道德评议、道德修身等活动。建立和规范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涵的礼仪制度,举行升国旗仪式、入党入团入学礼仪等庄严感强烈的典礼。利用重大纪念日、祭典日、民族传统节日等,开展有教育意义的纪念活动。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作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体现到展示内容和讲解词中。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运用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等传统节日,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运用经典诵读、全民阅读、论坛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普及活动。强化制度保障,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体现到政策制度之中,建立完善相应的政策评估和纠偏机制。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完善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范等行为准则。

5、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意见》,以县文明委名义对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充分发挥县志愿服务联合会和县志愿服务工作站指导协调作用,落实机构人员编制、专项经费。建立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站,按照《社区志愿服务方案》,确定社区志愿服务的工作流程和活动项目,组织专业志愿服务队进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建立健全社区志愿服务长效机制。加大志愿服务队伍建设,组织各单位成立志愿服务队伍,在“志愿云”系统注册登记,各单位干部职工注册率达到80%以上,各单位党员注册率达到100%围绕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难职工、残疾人和关爱社会、关爱自然等主题,各单位每年至少开展4次志愿服务活动。加大志愿服务项目化运作和品牌化建设,每年表彰一批“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和“优秀志愿者”。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市民对志愿服务活动认同和支持率不低于90%,注册登记志愿者人数占城市建成区常住人口的比例不低于8%

6、大力提升公民文明旅游素质。加强文明旅游组织协调机制建设,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制定联席会议制度或工作组织协调制度。有落实文明旅游工作的文件、会议和活动,在出入境办证大厅摆放文明出境游宣传资料、告知教育和引导信息。县文旅局要落实行前教育、行中引导、行后总结制度,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要将文明旅游正面宣传与反面曝光相结合,旅游黄金时节有热潮,平时宣传常态化。在主要景点、景区坚持文明旅游宣传,以提示牌、监督岗等形式开展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规劝,汽车站、旅游接待中心等场所文明旅游氛围浓厚。

7、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广泛开展文明家庭、十星级文明户、好公婆、好媳妇、好妯娌等评选活动,开展家庭美德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传承好家风、家训。强化市民教育,制定、宣传市民文明守则等文明规范。加强公民意识教育,80%以上的街道建立市民学校,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有效落实进城务工人员的教育制度。

8、加大“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刊播力度。牢牢把握公益广告宣传主题,围绕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德在平利、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雷锋精神、加强诚信教育、培育勤劳节俭观念、传承孝道和敬老风尚、倡导文明旅游、保护生态环境等主题,制定年度公益广告宣传规划和工作安排。及时刊播中省通稿,结合实际自行设计制作刊播公益广告。建立健全县文明委统筹指导,县文明办总体协调,县文明委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定期报告工作制度,汇总情况,进行通报。研究制定公益广告的相关优惠政策,不断增加公益广告投入。

9、弘扬社会道德风尚。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主动让座,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询问。弘扬见义勇为精神,鼓励市民见义勇为,保障见义勇为者的利益,宣传表彰见义勇为的先进个人与集体。开展经常性的社会捐助活动,使特殊困难人群普遍得到救助。党政机关带头参加各类帮扶活动,临床用血100%来自自愿无偿献血,或千人口献血人次不低于100

10、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认真贯彻中省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工作会议精神,召开专题会议,作出具体部署。制定贯彻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工作方案,推动建立统分结合的诚信建设制度化工作机制。制定贯彻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实施意见,推进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建设,推进建立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统一信用代码制度,率先在税务、安全生产、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建立起完善的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建立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和交换共享的网络平台,信息记录动态更新,可实时查询。加快政府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政务和行政承诺考核制度,促进政府公开、公平、公正地行使社会管理职能。推行企业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制度,健全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机制,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在卫生、教育、社保等行业领域推广使用职业信用报告,引导从业人员讲求职业操守、恪守诚信规范。深入推行“阳光办案”“阳光执法”,建立司法公信责任制度。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平利县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的通知》《关于建立平利县诚信“红黑榜”发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率先在县法院、县市监局等部门建立诚信“红黑榜”制度,定期发布。建立对诚信企业和模范个人的嘉许制度,在行政许可、资格认定、公共服务等方面研究出台对诚实守信者的优待政策。制定失信行为惩戒措施,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对失信违法者共同依法实施惩戒,组织县市监局等职能部门对县域内存在的诚信缺失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大力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发掘和宣传诚信人物、诚信企业、诚信群体,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6.14信用记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教育活动,培养市民诚信观念和规则意识。开展“诚信平利”创建活动,在生产企业开展“质量第一”主题创建活动,在商贸流通企业开展“履约守信”主题创建活动,在窗口行业开展“人民满意”主题创建活动,在食品药品企业开展“诚信做产品”活动,深化“百城万店无假货”“诚信经营示范店”等活动,在全县营造不敢不能不愿失信的社会环境。

11、加强重点领域诚信管理制度建设。推进“窗口”行业规范化服务,遵守职业道德,执行服务标准,做到程序公开,服务规范,诚信守法,建立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提高“窗口”服务质量。保障食品药品安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取得有效生产经营证照,规范监管小作坊、小摊点。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不低于90%。食品经营单位和集贸市场无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行为。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及时查处食品安全事故,无漏报、瞒报情况,依法查处在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严格实施药品经营许可制度,规范药品经营行为,杜绝无证经营药品现象,公布举报电话,及时查处问题药品。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形成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的监督、投诉和处置机制。杜绝有影响恶劣的侵权知识产权、假冒伪劣产商品事件发生,杜绝有集中性、区域性的制造、销售假冒伪劣产商品的窝点和市场。

12、评选表彰学习宣传道德模范。积极开展省市级道德模范评选推荐活动,每两年开展一届县级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在全县推荐树立一批可亲可学的道德榜样。制定帮扶生活困难道德模范的办法,给予道德模范崇高社会礼遇,形成长效机制。广泛开展“中国好人”“陕西好人”“安康好人”评选推荐活动,做好“中国好人榜”线索推荐工作,广泛推举好人好事。大力学习宣传道德模范,运用新闻媒体、文艺作品、公益广告、善行义举榜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形成学习、崇尚、争当、关爱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在社区、企业、机关、学校、村镇等城乡基层单位组织开展道德讲堂、巡讲、报告会、座谈会等活动,大力宣传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发挥道德模范榜样作用,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承担社会责任、家庭责任。举办道德模范与身边好人现场交流活动,以互动交流、文艺再现等方式宣传道德模范和“好人”的感人事迹。

13、规范政务行为。建设方便群众办事的政务服务大厅,行政审批事项均可在服务大厅一站式办理,市民服务热线电话有效运行。建立政务公开制度,编制政务公开的目录,利用县政府网站有效开展公共服务,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出台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和有效的回复处理机制,行业风气满意度大于85%,群众对党政机关行政效能和反腐倡廉工作满意度大于90%

14、深入推进依法治县。扎实开展七五普法,持续深化“平安平利”创建活动,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公正司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法制宣讲活动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的普及率不低于80%。做好法律援助与服务工作,设立12348法律服务专线或其他法律服务热线,增强全民法制意识,提高群众的法制观念,利用公益活动增强群众知法、懂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

15、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设立畅通的维权举报电话和有效处理机制。按时发放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杜绝拖欠现象。加大力度维护老年人、妇女合法权益,做好孤寡老人的生活保障、妇女权益保护、医疗救助等服务工作。

16、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强化社区民主建设与管理,积极推进社区居委会民主建设,依法执行社区居委会选举制度,形成社区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

17、建立良好的公共场所秩序。遵守社会公德,公共场所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吵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影剧院、图书馆等场所安静文明、秩序良好,无大声喧哗、污言秽语、嬉戏吵闹现象,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设有明显禁烟标识。在宾馆、饭店、餐馆等公共场所开展“文明餐桌”行动,积极开展文明交通行动暨专项整治活动,城市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无闯红灯、乱穿马路、无翻越隔离栅栏现象,机动车让行斑马线,交通路口无严重阻塞、无乱停乱靠现象,交通秩序管理良好,在主要交通路口开展文明出行劝导志愿服务。

18、积极推进文化事业发展。大力弘扬传统文化,实施女娲文化工程,打响女娲文化品牌。培育发展乡贤文化,繁荣平利农耕文化、八仙文化等地方特色文化,壮大文化人才队伍,激发文艺精品创作,广泛开展文化活动,积极发展文化产业,充分发挥文化凝聚人、引导人、激励人、塑造人的作用。加大文化投入,对文化的投入增幅不低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文化事业费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要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19、全力维护公共安全。加强社会安全保障,在汽车站、文化广场、新正街等主要公共场所和重点要害部位安装电子视频监控系统,并有明显标志。公共场所、重点单位及社区物防、技防、人防、消防符合安全要求。建立社区警务室,配备专职民警,健全治保会组织和治安巡防队伍,群众安全感不低于85%

(三)加快建设美丽陕西

1、做好城市绿化工作。进一步巩固“全国绿化模范县”“省级生态县”创建成果,以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区和森林城市为目标,加强生态建设与保护,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使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大于25%,建成区绿地率大于20%,人均公园绿地大于6平方米,把平利建成蓝天白云、山川秀美的绿色家园。

2、提升环境管理水平与质量。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大力开展以“清垃圾杂物、清生活污水”为重点的“清洁平利”专项行动,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大于85%,工业和医疗危险废弃物处置率大于90%,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大于90%,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到水功能区划要求。深入推进“治污降霾 保卫蓝天”行动,确保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大于290天,公众对城市环保的满意度大于70%。依法落实节能减排责任制,积极完成省级部门下达的年度节能减排工作任务。

3、加强公共场所建设与管理。城市主要大街和重点地区无违章搭建现象,无违规违章占道经营现象,清扫保洁到位,卫生状况良好,落实门前责任制。杜绝盯人拉客、盯人散发小广告现象,杜绝乱装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和单位铭牌现象。加强女娲文化广场、亲水广场等广场建设,强化监管维护,确保设施完好,运行良好。加强社区建设与管理,实现环境整洁,无不卫生、不文明现象,路面硬化、平整、无明显坑洼积水现象,基础设施功能完好。定点投放、定时清运生活垃圾,确保垃圾房、箱(桶)完好、整洁。住宅楼内干净整洁,楼道无堵塞,墙面、玻璃干净无破损,照明灯完好无缺失。社区办公及服务场所达标,社区服务规范,便民利民。社区居委会的宣传栏要定期刊登精神文明创建内容,积极开展文明社区、文明家庭创建活动。

(四)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1、提升国民教育水平。进一步提高教育水平,巩固提升我县省级教育强县创建成果,人均教育经费支出不低于420元。积极开展“我的中国梦”、道德讲堂、红领巾电视台、阳光道德银行、传统文化进校园等思想道德教育实践活动,做好清明节网上祭英烈、“六一”学习和争做美德少年、“七一”童心向党、“十一”向国旗敬礼等活动。组织开展以孝敬、友善、节俭和诚信为主要内容的中华经典诵读活动,做好面向未成年人的公益广告工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按照国家办学标准,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均衡配置公共教育资源,制定扶持弱校的措施。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的管理,群众对义务教育的满意度不低于75%。加强学校管理,积极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定期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建立学校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积极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城区学校要全部创建成为市级以上文明校园。在各中小学设立心理咨询室,并配备专、兼职教师。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落实体育课程设置和课时安排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加强学校教育,大力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在校园、教室悬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字。在各中小学校广泛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活动,有效落实各中小学校德育课、少先队活动课。加强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在社区建设家长学校和未成年人开展文体活动的设施、场所。组织社区制定关爱帮扶困难家庭、流动人口家庭未成年人子女的具体措施,设立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点),运用网络、电话、授课等多种形式开展教育引导。

2、建立健全工作体制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的措施、办法。县教体局、县文旅局、团县委、县妇联、县关工委等部门要打造常态化工作品牌或形成成熟工作经验。全县范围内每年有1-2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检查考评。

3、加大活动阵地建设。各展览馆、革命遗址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公益性文化设施面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免费接纳未成年人参观学习。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无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活动。加强全县10所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管理,落实“五个好”要求,加强经费保障和专兼职辅导员队伍建设。

4、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各中小学校园周边200内无网吧、电子游戏等经营场所,无歌舞厅、KTV、台球室等娱乐场所,无发廊、浴足房,无非法行医或以性病治疗业务为主的诊所。取缔校园周边非法经营活动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无“三无食品”,无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玩具、文具、饰品和出版物销售。加强网吧监督管理,取缔“黑网吧”,落实实名上网登记制度,无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现象。出版物市场管理到位,无售黄贩黄等行为。

(五)全面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1、开展“厚德陕西”道德建设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厚德陕西”道德建设活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意见》《平利县委关于推进公民道德建设的意见》《“德在平利”道德建设活动实施方案》,通过实施立德、尚德、遵德、载德、润德、弘德“六德”工程,扎实开展全域创建活动,全面提升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设立“厚德陕西”建设活动办公室,负责活动的安排部署、检查指导和考核评估。

2、深化“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平利县以“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为载体在农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方案》《平利县“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将“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与我县五星社区创建和脱贫攻坚工作结合起来,脱贫攻坚村要全部完成“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任务,并深入开展以遏制农村婚丧嫁娶红白喜事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为重点的移风易俗工作,各镇90%以上的村要完成“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任务。落实城市支援美丽乡村建设的各项政策,逐年增加投入。组织文明单位与村镇结成对子,长期帮建。县农林科技局、县文旅局、县卫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要把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列入经常化的工作。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有效支持农村改路、改水、改厕、旧村改造。推进城乡环卫工作一体化,实现农村垃圾“户投、村收、镇运、县统一处理”,控制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帮助治理农村环境污染。

四、实施步骤

我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具体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成立机构、宣传动员(20173月)。召开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动员大会,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成立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创建工作办公室。分解创建工作任务,开办精神文明建设专门网站,营造创建工作氛围,掀起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热潮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集中创建(20174月—20186月)。结合《陕西省文明县城测评体系》,细化项目指标,夯实工作任务,推进工作落实。突出抓好经济发展质量、道德风尚、市容管理、环境质量、社会治安、交通秩序、文化建设、诚信建设、公共安全保障、窗口行业服务和生态环境建设等重要环节,狠抓特色与品牌,提高创建指标达标率。

第三阶段:初评自查、完善提高(20187月—20189月)。各部门、各单位对照各自承担的创文工作任务,开展自查自纠,针对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做好查缺补漏工作。邀请省市测评和专家组对我县创建工作进行初审,并提出验收指导意见。

第四阶段:汇总归档、申请验收(201810月—201812)申请验收省级文明县城,做好创建资料的收集、建档工作。组织制作文明县城宣传片和编印宣传画册,迎接省级文明县城测评和专家组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为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县上成立了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领导小组和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创建工作办公室(简称创文办),创文办下设综合协调、督查指导、宣传教育三个工作组,负责创建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各镇、各部门要成立相应的创文工作机构,制定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方案,健全工作制度,落实具体措施,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和专职人员具体抓的工作机制。

(二)坚持齐抓共建,形成创建合力。要按照全县创文“一盘棋”的思路,各部门既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搞好行业创建、系统创建和专项创建,又要齐心协力,紧密配合,加大统筹协调和指导,推动整体创文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充分发挥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作用,建立健全群众性社会监督队伍,有效运用法律、行政、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等手段,促进发动全社会参与创文工作。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制定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宣传方案,利用县电视台、县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通过召开动员会、开办专题专栏、编印工作简报、刊播公益广告等形式,大力宣传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提高市民对创文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度。开办平利县精神文明建设网站,及时刊载创建动态,推广创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在全县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四)加大财政支持,保障创建投入。县财政局要将创文工作和各项大型宣传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按时足额拨付,并随财政收入的增长逐年增加。在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投入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活动,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五)强化督查考核,形成长效机制。将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的主要指标纳入县城发展规划、年度目标考核和一票否决,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制定《平利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考核办法》《平利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责任追究办法》,通过定期督查、暗访巡查、媒体曝光等方式,加强督察考核对工作扎实、任务完成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力的单位严肃追究责任,强力推进创文工作的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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