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志春 诚实守信模范

平利县首届“道德之星”诚实守信模范

来源:本站  管理员  2017-05-22 阅读:129151

平利县首届“道德之星”诚实守信模范易志春先进事迹简介


 

易志春,女,生于1962年6月,汉族,兴隆镇冠河口村个体经营者。

主要事迹:24年前,易志春不顾家人的反对,与家境贫寒的卜明德喜结连理,次年生了一个聪明可爱的女儿,夫妻两人都在供销社上班,日子倒也安然平稳,然而1998年卜明德经查患上了脊髓蛛网膜炎,下半身瘫痪。丈夫曾劝她离婚重新生活,她却坚守着夫妻间的诺言,不离不弃,操持家务、顾及营生、供养女儿,用大爱、诚信诠释人间真情。20107.18洪灾,易志春的房子被冲得破烂不堪,靠着信用社的贷款和政府补贴重新盖房,房子建好了,但还欠下了建房老板刘善斌1万元钱,两人凑够了钱准备还的时候,易志春被查出得了胆结石,为了兑现承诺,她硬是推迟了3个月才做手术,也没有耽误一天还钱的时间。易志春用自己的真诚和行动诠释着诚信、坚强、乐观。

社会评价:为人和气,人品好,做生意公道,信守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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